1993年8月,济南军区某部中士徐洪刚探亲期满乘车返队,在车上遇到几个歹徒在调戏一个女青年,并肆无忌惮耍流氓,徐洪刚这时立即见义勇为,毫不犹豫上前制止,被歹徒连刺多刀,他顽强地追赶歹徒,被授予英雄称号。
看到正义的事,就勇敢地去做。
《论语·为政》:“见义不为,无勇也。”
暂无此故事读后感
暂无评论
评论列表(0)
暂无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