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容斋随笔·卷五·负剑辟咡》

  《曲礼》记童子事曰:“负剑辟咡诏之。”郑氏注云:“负,谓置之于背。剑,谓挟之于旁。辟咡诏之,谓倾头与语。口旁曰咡。”欧阳公作其父《泷冈阡表》云:“回顾乳者剑汝而立于旁。”正用此义。今庐陵石刻由存,衢州所刊《六一集》,已得其真,或者不晓,遂易剑为抱,可叹也!

上一章』『容斋随笔章节目录』 『下一章

容斋随笔卷五负剑辟咡译文

《曲礼》 记载童子事时说:“负剑辟啊诏之。”郑玄注释道:“负、谓置之于背。剑,谓挟之于旁。辟咡诏之,谓倾头与语。口旁曰咡。”欧阳修作他父亲的《泷冈阡表》 中说:“回顾乳者剑汝而立于>…...

负剑辟咡赏析

暂无赏析!

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,转载请注明:https://www.jms20x.com/bookview/5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