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秋时期,宋国有人在开凿石料时发现一块宝玉,请人鉴定是宝石,就抬到都城献给大臣子罕,子罕说如果给我,我们都失去了宝,我以不贪为宝。于是命人打磨宝玉到市场上卖掉,把钱交给宋人,派人护送他回家。
表示以不贪为可贵、崇高,也表示廉洁奉公。
《左传.襄公十五年》,我以不贪为宝,尔以玉为宝,若以与我,皆丧宝也。
暂无此故事读后感
暂无评论
评论列表(0)
暂无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