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不足为奇:足:值得。不值得奇怪。指某种事物或现象很平常,没有什么奇怪的。
- 不足为外人道:不必跟外面的人说。现多用于要求别人不要把有关的事告诉其他的人。
- 不足为训:足:够得上;训:法则,典范。不值得作为效法的准则或榜样。
- 不足为据:足:够得上;据:证据。不能作为依据。
- 不足为凭:不能当作凭证或根据。
- 逼良为娼:①指强迫良家妇女卖淫。②比喻被迫做某件坏事。
- 拨乱为治:犹拨乱反治。指消除混乱局面,恢复正常秩序。
- 不贪为宝:表示以不贪为可贵、崇高,也表示廉洁奉公。
- 不足为法:不值得学习、效法。
- 变古乱常:更改或打乱祖宗常法。
- 变故易常:改变传统的法制和准则。
- 安适如常:安静而舒适,象往常一样。指经过某种变动后,恢复了正常,使人感到舒适。
- 出没不常:出现隐没都无规律,捉摸不定。
- 动静有常:常:常规,法则。行动和静止都有一定常规。指行动合乎规范。
- 蹈故习常:指按照老规矩和老办法办事。同“蹈常习故”。
- 翻复无常:变化无常,说变就变。
- 反复无常:无常:变化不定。形容常常变化,一会儿是这样,一会儿又是那样,变动不定。
- 非同寻常:寻常:平常。形容人和事物很突出,不同于一般。